身份證明文件和地址證明的要求是什麼? 

身份證明文件: 

  • 必須是有效的國際標準護照或政府發行的身份證件。 
  • 必須在有效期內。 
  • 必須具有清晰完整的條碼。 
  • 文件上的照片必須具有清晰的五官特徵和輪廓。 
  • 文件內容必須清晰可讀。 
  • 身份證件不得有反光點、污漬或損壞 

地址證明: 

  • 必須是在提交申請前的三個月內發出。 
  • 必須是水電費賬單、銀行對賬單或政府機構的信函。 
  • 必須顯示與提交身份證件相符的客戶姓名。 
  • 地址信息必須與客戶申報的地址一致。 
  • 地址證明文件的所有四個角落必須可見。 
  • 地址證明不得被篡改、偽造或數碼修改。